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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

馬灣公園與「挪亞方舟」

胡志偉

  港人重新醒覺原來屬於我們的公共空間,卻因為有關資訊欠缺透明度,被地產發展商或團體以「管理主義」規限,從而失了我們享有的自由。

  公共空間一般被定義為由公共權力創建並保持,供所有市民使用和享受的場所和空間。它包括文化中心、博物館、交通樞紐、街道、廣場、居住區戶外場地、公園和體育場地等。我們要重視城市的公共空間,無論街道、廣場或者公園,因為這是培育城市的文化,體現自由、平等和自主的重要領域。自由、開放、寬容的公共空間,能夠孕育創意的表達、認知多元文化,從而為我們累積豐富的文化生活。

  公共空間就由使用者來維護其開放性,由文化來約制而非使用管理手則;當更多港人看重這片公共空間是屬於我們的,並非政府部門或管理公司,自然不會隨意破壞。問題是我們不知這些空間是屬於公眾的,而非私人發展商。過往政府在賣地與審批樓宇發展面積,向私人發展商傾斜,容許佔用公地,或管理方面存有灰色地帶。公民質素的提升,也在於更多港人認知這些有形公共空間的位置,從而建構無形的公共空間 (自由表達、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 。

  政府剛公布與新鴻基就馬灣公園達成協議,重申此公園是由公帑興建的,而新鴻基只是馬灣公園的「營運者」(operator)。從立法會會議文件反映,高達八點零三億元興建馬灣公園的費用,是由新鴻基從珀麗灣的補地價中扣減。發展商須設立一個獨立基金,所有經扣除合理營運成本的盈餘須存入上述基金內,主要作為維修、保養及改善馬灣公園用途。至二○○八年六月,有關興建公園費用累積的利息已超過4億元。

  這就澄清了公眾人士誤會了馬灣公園是私人發展而向公眾開放的空間,而此公園應早於二○○六年六月落成,如今竟因種種緣故,延遲至今年十二月底才完成馬灣公園第一期工程。為何新鴻基起珀麗灣這麼快,而興建馬灣公園卻要延遲這麼久?根據協議規定,如果發展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或在已同意延期時限前完成工程,政府可要求發展商繳交工程費用餘額及利息。

  馬灣公園第一期共有三項設施 :大自然公園、挪亞方舟與太陽館。大自然公園為主題的生態公園,已於二○○六年年底竣工,並於二○○七年七起開放予市民免費使用。挪亞方舟是按照聖經記述挪亞方舟而建造的多功能中心,當中的設施包括多媒體展覽場地、4D影院、活動中心和賓館,預計於年底前落成。

  有本地基督教團體「影音使團」參與馬灣公園計劃,興建「挪亞方舟」博覽館,其機構代禱信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 「在二○○三年創世電視開台之際,我們在上帝奇妙的帶領下,獲邀成為馬灣主題公園其中一項主題設施之內容供應者及擔當日後的有關營運,亦由那時開始為內容規劃著手資料蒐集與前期部署工作。」信函提及整個預算為 四千五百萬元,並開展連串向教會與信徒募捐行動;筆者感到困惑的是發展商已從賣樓取得利潤,而公園興建的基金 (從補地價扣除的),至今高達十二億元;而基督教團體根本毋須籌款,這是新鴻基責無旁貸要做的;如今教會為何要資助此項計劃?

  試用一例子說明,有公園原是公共空間,卻有管理員私底下把某小塊空間給予一位熱心傳道者,於是這位熱心傳道者取得此方便,就有妙想如何在此空間內廣傳福音,並向外募捐,籌務經費。後來這位管理員被揭發不是公園的主人,他只是代為管理的,並已有一筆資金可以發展公園。公園基本上向所有人士開放,不容任何團體霸佔,也沒有任何人享有特權,任何宗教信仰人士皆可在公共空間傳道,只要不構成騷擾。

  隨著事件資料越來越明確,「影音使團」或有關團體須向新鴻基索償或另訂合約;否則整個本港基督教會因此事蒙羞,公眾人士會質疑「挪亞方舟」博覽館的費用,到底來自公帑或教會奉獻? 倘若是新鴻基與「影音使團」合作的私人發展項目,毋須理會公眾輿論;但現今政府表明是公共空間,我們不能因為「傳福音」而沖昏了頭腦,要在維園或公眾空間,樹立所謂「基督教」的臨在,其他不知情的公眾人士自會認為基督教找公眾「著數」。雖然,「影音使團」在其最新一期代禱信,呼籲信徒為「挪亞方舟博覽館」工程代禱,重申是「次要承辦者」(sub-operator) 與內容供應商,卻沒有詳細交待新鴻基注了多少資金,教會與信徒為了「挪亞方舟」博覽館共捐了多少錢,而整個「挪亞方舟博覽館」的預算內容是怎樣?

  透過這件事,教會與信徒須提升公共空間的意識,就是我們傳揚福音也要合情合理,否則我們所做的,只徒為公眾取笑的話題!

(轉載自香港教會網站。作者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時代講場,2008.7.18)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挪亞方舟自負盈虧之謎 – 盛懋

對於近日在時代論壇的討論,引起我的注意及反思,推動我去花時間了解事件的始末。後來更令本人對胡牧師及轉載的機構甚表失望,甚至犯下羅錫為牧師對網絡世界定下的上網十誡。筆者嘗試道出對此事的觀點:

對於胡牧對公共空間的定義,筆者嘗試了解事實的真貌,發覺有很大的出入!在政府的新聞稿(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807/17/P200807170270.htm) 提及馬灣公園:「…新鴻基原本所構思的馬灣公園將會是一個設有多種機動遊戲的圍封式主題公園,以商業形式經營並須收取入場費。其後,為了減少與香港迪士尼樂園在概念上重疊…」公共空間與商業形式經營的分別,應不只一種公共空間的定義;博物館應是公共空間的一種,但是以收費入場。公眾人士甚至期望博物館可以自負盈虧。因此對於這種商業形式經營,於是瀏覽了影音使團網頁的「為馬灣挪亞方舟博覽館工程代禱」www.media.org.hk/20080719/index.html)的文件,見到影音使團作為承辦者是需自負盈虧,而政府新聞稿亦有同樣的要求:「…在每個七年財政期完結時,任何經扣除合理營運成本的盈餘將放入儲備金內,若有任何累計的赤字,新鴻基須自費承擔有關的虧損。…」對於一個香港市民,運用公帑建設公園,總希望不再需要長期或不停注資。因此挪亞方舟是一個『商業形式+自負盈虧』的一個營運模式,相信是對公眾認同的方式。故對於挪亞方舟的承辦者-非謀利機構來說是一件合理的事,個人期望影音使團可以克服這種自給的營運。不過對於影音使團營運了五年多的創世電視,相信如不是上帝動了很大的工,絕不會生存得到吧!而且他們的營運是以傳福音為目的!

胡牧對於影音使團為何籌款似乎有了猜疑,對於一間熱心傳福音的基督教機構,近年積極拓展事工,更開辦了天使心月刊,現在突然被網民群起攻之,筆者甚表迷惑!從筆者在其他途徑得知,挪亞方舟除了有影音使團,還有中青、少年軍等基督教機構,為何只針對影音使團,似乎有欠公道,動機何在?其他網民提及的影音使團年報,筆者發現所支持的其他基督教機構,他們的年報與影音使團都參不多,不知為何他們會成為時代論壇的討論焦點?時代論壇為何容讓此討論在發生﹖眼見影音使團的事工都以傳福音為本,筆者認為如果使用了公帑去做傳福音,似乎不太合情理。得知他們的角色是內容供應者,逢星期天晚上在亞視播出的「地球深度行」,有很多集是講及如何尋找大地的寶藏,旁白提及是同挪亞方舟的事工有關。這些拍攝內容,成本應怎樣計算及分類,是電視的開支或是挪亞方舟那事工?是天使心雜誌?一個內容是放在不同的媒體及展館使用,因此對於影音使團籌募的費用,如是全放在福音工作,包括承擔展館內的福音硬件,筆者並不懷疑,那就等於東華三院的籌款全放在慈善工作一樣!這些不同的福音事工開支,可從他們的年報都可以得知。這種傳播方式可以令更多公眾人士受惠,作為基督徒更應表示支持。對於一人一木天使心計劃,終於了解為何他們極力推動,可以持續幫助不同事工及結連的形式營運下去。這種多種方面的傳福音策略,可以接觸不同受眾,入到屋企及主流。加上快將有挪亞方舟,可以接觸中外遊客,這種傳福音的方式絕不簡單,經費一定巨大。筆者我就十分興奮,且認同這種方式,期望影音使團可以提供高質素的內容,生動地將基督教的信息及聖經故事向人分享。

對於胡牧提及「不容任何團體霸佔,任何人士皆在公共空間可以傳道,熱心的傳道者妙想天開在此廣傳福音。」筆者對於是出於一位牧師的口,令我莫明奇妙!牧師不是應該是熱心的傳道者嗎?如依政府新聞稿解釋此地方是一個圍封式的商業營運,如何可以有法輪功在一所博物館內出現呢?一隻以聖經原大的方舟座落在馬灣,未來會成為香港其中一個地標。政府新聞稿介紹了12項設施,包括挪亞動物花園、多媒體展覽館、表演展覽廳、多元智能館、驚險歷奇樂園、生命教育館、挪亞度假村、彩虹宴會廳、臨海餐廳、方舟活力廣場、喜樂徑、 特色商店。作為一個基督徒的我,想像著如帶親朋來到此地旅遊,相信已可以有信心向親友傳福音了。筆者亦注意到影音使團網頁裡的挪亞方舟國際事工內有關馬灣的方舟介紹,提及三個主題-1.人類歷史中見證聖經挪亞方舟與大洪水事蹟;2.上帝創造見證上帝永能及神性的展覽;3.從中外人神相遇的見證。可見與這隻挪亞方舟的設計是與福音有關係的,期望內容的展示可以像影音過往製作的福音電影一樣,不將福音硬銷,可帶來心靈的安慰及讓人了解基督徒的人生觀。相信現代人和古代人一樣需要耶穌的救贖大恩,但傳播的方法需要更新。期望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的總幹事胡志偉牧師及轉載機構,需再次了解事件的始末,不要帶動網民犯下羅錫為牧師定下的上網十誡:
第六誡︰不可在虛擬空間強暴別人或對人有不負責任行為。(不可殺人)
第九誡︰ 不可在網上散播破壞別人名譽或商譽的虛假消息。(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