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抗爭 哪有改變 全家總動員 票投社民連

2009年2月19日 星期四

宗教右派對淫審條例和家暴條例的錯誤見解

在法理上,應該只有一個法庭,不應有兩個機構(法庭和淫審處)去進行司法

在政治上,沒有民主制度下,淫審條條有很大機會打壓異見人士,如在大陸一樣

在處理上,宗教右派動員大量友好,騎劫大多數人意見

在宗教上,不能通過立法,將自己的價值觀強加其他人,道德議提和法律是應該分開。

世界有更多不公義的事是需要基督徒發聲,但他們沒有為妓女和窮人發聲,行徑好像現今的法利賽人,真令人失望

鬼谷居正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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