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香港舉辦韓國靈恩大師(基督新教)的佈道大會
孩童的父親應邀帶同配偶與孩童出席
期間,牧師講了以下經文
l 但是,他願意顯示自己理直,又對耶穌說:「畢竟誰是我的近人?」耶穌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到耶里哥去,遭遇了強盜;他們剝去他的衣服,並加以擊傷,將他半死半活的丟下走了。正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看了看他,便從旁邊走過去。又有一個肋未人,也是一樣;他到了他那裡,看了看,也從旁邊走過去。」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裡,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遂上前,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包紮好了,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把他帶到客店裡,小心照料他。第二天,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請你小心看護他!不論餘外花費多少,等我回來時,必要補還你。你以為這三個人中,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那人答說:「是憐憫他的那人。」耶穌遂給他說:「你去,也照樣做罷!」路10:29~37
牧師深受聖神(聖靈)感動,並說︰『耶路撒冷是屬靈的地方,耶里哥是屬世的地方。可惜,司祭和肋未人是離開耶路撒冷,他們不是從事聖職事務,但也不願幫受傷的人,只有與猶太人是世仇的撒瑪黎雅人願意幫助他。』
牧師繼續說︰『本人也願意您們像撒瑪黎雅人這樣做!』
隔日,孩童與母親望彌撒
孩童急不及待走去年青神父
孩童開心說︰『昨天的大型佈道會很有feeling!』
母親在旁冷淡說︰『表現只是一般!』
母親隨即去善會做義工
孩童請教神父,並問︰『羅馬宗座如何看慈善的撒瑪黎雅人的比喻!』
神父想一想之後,回答︰『不清楚!』
剛巧,有一位年老的修女在旁
孩童與神父向修女求問賜教
修女說︰『只有羅馬宗座釋經師才知道,不過,本人可以告訴關於這比喻的相關經文』
修女指出為何猶太人與撒瑪黎雅人(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後代)是世仇,
並引用以下經文
l 不准你與當地的人民結盟,免得他們與自己的神行淫,給自己的神獻祭時,請你去吃他們的祭物,又免得你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當他們的女兒與自己的神行淫的時候,也使你的兒子與她們的神行淫。出34:15~16
l 當上主你的天主將他們交給你,打敗他們時,你應完全消滅他們,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恩待他們;不可與他們通婚,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們必要使你們的子女遠離我,而去事奉別的神,致使上主向你們大發忿怒,將你們迅速消滅。申7:2~4
l 厄斯德拉司祭起來向他們說:「你們娶了外方婦女為妻而失了信,增加了以色列的罪孽;現今你們應向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認罪,承行他的旨意,離開本地的異民和外方婦女。」厄上10:10~11 / 拉10:10~11
l 我遂責斥咒罵這樣的男人,其中一些我還打了他們,扯了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天主起誓,向他們說:「你們不可再把你們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再為你們的兒子並為你們自己,娶他們的女兒。以色列的君王撒羅滿,豈不是在這事上犯了罪嗎?在這樣多民族中,沒有一個相似他的君王,他又是天主所愛的,天主使他成為全以色列的君王,但是外方女子竟引他犯了罪。我們豈能任憑你們行這一切大壞事,娶外方婦女,背棄天主嗎?」厄下13:25~27 / 尼13:25~27
孩童心想︰『造成家庭悲劇!我的父母親是不是要離婚!』
孩童定睛望修女,但也不敢問
修女繼續說︰『司祭和肋未人是害怕受傷之人將會死,而避免接觸死人』
並舉出以下經文
l 不可走近死人的屍體,也不可為父親或母親的屍體而陷於不潔。肋21:11 / 利21:11
修女說︰『認為比喻中的司祭和肋未人是偽善的經師,因為他們忘記以下經文』
l 向窮人施捨,是借貸於上主;對他的功德,上主必要報答。箴19:17
l 若仇人餓了,你要給他吃;若是他渴了,應給他水喝:箴25:21
l 樂施濟貧的,決不會匱乏;視若無睹的,必飽受咒罵。箴28:27
最後,修女問︰『誰是遭遇強盜者的經師?』
神父回答︰『是憐憫他的那人!』
修女說︰『您去,也照樣做吧!』
一聽神父和修女所說,
孩童心感釋然,並想起自己
作出以下總結說︰『比喻中的撒瑪黎雅人才是古經師』
鬼谷居正 上
-此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應效法古經師-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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